“感谢法官,这已经是我第二次起诉离婚了,被告远在重庆,也不配合处理,现在还受疫情影响,原本想着案子了结遥遥无期,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……”拿到离婚调解书时,王某喜极而泣。
原告王某因与丈夫谈某感情不和,已是第二次向法院起诉离婚,得知被告谈某远在重庆后,承办法官充分运用网络媒介,通过法官-原告-被告三方同步微信视频聊天,由法官组织调解,当事人远程陈述,书记员在旁记录,法官助理全程录音录像的方式,成功化解了双方的矛盾。
微信调解,不仅减轻当事人诉累,节约诉讼成本,提高司法效率,更阻断当事人见面可能感染病毒的风险,真正做到司法为民、司法便民、司法服务于民。




